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.5t的升降机,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,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。与起重机械自重无直接关系。
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《特种设备目录》的公告(2014年第114号)中所附的特种设备目录。
特种设备中所述的起重设备(机械):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。
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.5t的升降机;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(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·m的塔式起重机,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/h的装卸桥),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;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。
起重设备的基本机构:
各种起重设备的用途不同,构造上有很大差异,但都具有实现升降这一基本动作的起升机构。
有些起重设备还具有运行机构、变幅机构、回转机构或其他专用的工作机构。物料可以由钢丝绳或起重链条等挠性件吊挂着升降,也可由螺杆或其他刚性件顶举。
起重设备的分类:
起重设备按结构不同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、升降机、起重机和架空单轨系统等几类。轻小型起重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滑车、吊具、千斤顶、手动葫芦、电动葫芦和普通绞车,大多体积小、重量轻、使用方便。
除电动葫芦和绞车外,绝大多数用人力驱动,适用于工作不繁重的场合。它们可以单独使用,有的也可作为起重机的起升机构。
有些轻小型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很大,如液压千斤顶的起重量已达 750吨。升降机主要作垂直或近于垂直的升降运动,具有固定的升降路线,包括电梯、升降台、矿井提升机和料斗升降机等。
起重机是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并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设备。架空单轨系统具有刚性吊挂轨道所形成的线路,能把物料运输到厂房各部分,也可扩展到厂房的外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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